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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廊坊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4-30 15:47:08 阅读量:69327

1.固安县农广校校长宋景田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8月至2017年9月,宋景田个人车辆(车牌号为冀RSN303)公私混用,在固安县农广校财务列支该车汽油款35275元、高速公路通行费350元。2019年1月,宋景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收缴。

    2.香河县住建局局长高立军、节能办主任杨春燕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高立军除个人配备使用面积为16.5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外,还独自使用面积为2.85平方米的卫生间;杨春燕自2018年底一直独立使用16.745平方米设有洗漱间的办公用房。2019年3月,高立军、杨春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文安县新镇镇党委书记张子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11月,张子华以每人200元标准违规给新镇镇政府58名工作人员发放补助,共计11600元。2019年1月,张子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助正在追缴过程中。

    4.三河市燕郊镇党委副书记王福迎、齐心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贵永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2017年的春节和中秋节,王福迎先后四次收受市政工程承包方烟酒等礼品,价值约2万元。王贵永先后四次收受市政工程承包方烟酒等礼品,价值2.4万元。2019年3月,王福迎、王贵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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