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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廊坊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1-17 09:42:13 阅读量:47903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营造廉洁过节氛围,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大厂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县总工会原主席齐连瑞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车辆供其使用等问题。齐连瑞指使大厂县某公司购买一辆商务汽车,供其在县建设局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期间使用,在单位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车辆费用共计2.3万元,齐连瑞退休后未将该车退还仍继续使用。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3月,齐连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三河市原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王振锋等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问题。王振锋在担任三河市原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期间,与三河市原环境保护局项目股股长李朝奇借年节等时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财物、参加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或旅游等活动。2021年10月,王振锋、李朝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文安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王英才未按规定报告、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王英才为其儿子操办婚宴,事前未按规定报告,违规超标准租用婚车和超桌数招待。2021年11月,王英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广阳区新开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于宝磊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向企业收费,对待管理服务对象态度恶劣等问题。于宝磊在负责对相关企业开展清理工作期间,责令三家企业负责人通过微信转账形式支付清理费1.6万元,并收受企业负责人所送总价值1320元的6条香烟;同时,在对相关企业清理工作中,存在态度粗暴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0月,于宝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既有涉及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的问题,也有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车辆供个人使用、违规操办婚宴等问题,充分暴露出有的党员干部依然无视党的纪律和规矩,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必将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时刻警觉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的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始终把严的标准贯穿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纠治“四风”全过程、各方面;要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大力营造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浓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坚持从领导干部抓起,着力发现和查处通过物流快递违规收送礼品、违规收送电子红包、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躲进内部场所公款吃喝、公务活动餐饮浪费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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