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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廊坊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4-29 11:26:33 阅读量:35558

2022年“五一”、端午将至,为强化警示、严明纪律,营造廉洁过节氛围,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廊坊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大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郝朝锋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郝朝锋在担任大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收受私营企业主赠送的礼品。2022年1月,郝朝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文安县公安局刘么派出所指导员尚景全在疫情期间未按规定报备、违规操办孙子百岁宴问题。疫情防控期间,尚景全作为党员干部,违反疫情防控要求,为其孙子操办百岁宴,违规超标准超范围招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12月,尚景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霸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二级主任科员赵承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及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赵承建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占用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用房38.12平方米,严重超出规定标准。同时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21年10月,赵承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办公室科员李晓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李晓雷借职务之便,多次以误餐费、专家费、拜年名义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购物卡用于个人消费。2022年4月,李晓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4起典型案例既有涉及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的问题,也有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及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违规操办百岁宴问题,充分暴露出有的党员干部依然无视党的纪律规矩,心存侥幸、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紧绷纪律和规矩之弦,从小事小节做起,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抵制歪风邪气,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以全市“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为契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持“三不”一体推进,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决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发挥“头雁”效应,在纠“四风”树新风上带好头、做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加强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弘扬新风正气,推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以优良的作风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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