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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谷正海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2-18 08:40:26 阅读量:45671

廊坊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谷正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谷正海简历

谷正海,男,汉族,1967年7月生,河北青县人,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1985.09--1989.08 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基础专业学习

1989.08--1994.06 廊坊市农林局科员

1994.06--1996.10 廊坊市农林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6.10--1997.01 廊坊市委办公室三科科员

1997.01--1998.08 廊坊市委办公室四科副科长

1998.08--1999.09 廊坊市计生委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1999.09--2000.03 廊坊市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0.03--2002.04 大城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8.09--2001.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科社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2.04--2007.04 文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2.07--2003.06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管理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理学硕士学位)

2007.04--2009.02 廊坊市安次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9.02--2009.04 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2009.04--2010.02 三河市副市长,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正处级)

2010.02--2011.04 三河市委常委,副市长,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正处级)

           (2005.09--2010.12在南开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11.04--2011.08 三河市委常委,副市长,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2011.08--2012.02 三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2.02--2016.11 三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11--2016.12 三河市委副书记,市长,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16.12--2017.02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

2017.02--2020.03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20.03--2020.06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

2020.06--2021.08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1.08至今    廊坊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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