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霸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02 17:30:40 阅读量:80373
据霸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霸州市委批准,霸州市纪委监委对霸州市农业农村局原主任科员孙欣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欣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在某企业兼任总监理工程师,领取监理费共计7.32万元;在任职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干预下属企业经营,在2016年维养项目中,插手工程施工、审核工程票据,并在工作中掺杂私人经济往来。
孙欣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霸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霸州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孙欣开除党籍处分;由霸州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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