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廊坊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17 13:45:52 阅读量:74340
李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在审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群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固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2020年7月,固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群犯受贿罪、犯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涉案赃款依法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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