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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原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开发区分局局长王宝清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廊坊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17 11:42:22 阅读量:22366

王宝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宝清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保定市顺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2019年12月,保定市顺平县人民法院判决王宝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涉案赃款依法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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